棠下街劳监中队迅速解决一起群体性案件
9月27日上午,棠下街劳监中队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反映棠下上社有一家彩印公司正在搬迁。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到新厂址工作,否则不发工资。接到举报后,我中队迅速赶到公司进行调查,公司负责人反映根据公司的近年经营状况,公司决定将生产车间搬到其它区与另一家公司合资经营。现在新车间缺人手希望员工能到新车间工作,同时公司负责人承认8、9月份的工资还未发。
了解情况后,我中队当场指出公司的做法是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须与员工协商解决。公司工作地址的变更,员工有权选择是否跟随,公司不得强迫。最后,经过公司与员工方协商,有12名员工不愿意到新厂址工作。
9月30日上午,公司按要求结清员工工资,共计34916元,这起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在国庆节前夕得到迅速的解决。(棠下街 曾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