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现依据《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属于小额建设工程范围内项目,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现对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通过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一、工程名称: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专业内容:负责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38993506
三、建设地点: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总投资估算为10011.2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估算价为497.32万元。现需申请临江大道(广州大桥-科韵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
2、发包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计算,发包价暂定为4.67856万元。
3、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4、服务期:60个日历天。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7日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12时分截止
2、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东塔四楼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前期科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4、包意向人应提交《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询价的资格;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项目在报名时,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七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人员相关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方案等资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招标人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投标人报名,招标人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招标代理单位。
十一、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确定投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商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四、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
十六、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网站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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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分标准表
2.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doc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