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定于3月8日至10日召开
2月28日,区政协召开六届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有关事宜以及区政协有关人事安排。会议由区政协主席杨南聪主持。区政协领导和常委参加了会议。
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区政协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以及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常委会会议协商同意于3月8日至10日召开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召开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议程、日程、成立大会秘书处相关事宜以及《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经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有六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天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天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六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列席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天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四是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天河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六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五是补选政协天河区第六届委员会秘书长;六是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天河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赵新景同志不再提名为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秘书长候选人人选,俞凡同志为秘书长候选人人选;同意于金伟、黄卫平辞去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请求,同意增补李排辉、谢秋兴、张政为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康乐国、陈鹏飞、许博闻、梁志伟为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特约委员;同意免去张志明同志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谢秋兴同志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同意免去俞凡同志区政协社会法制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排辉同志任区政协社会法制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常委会会议还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林玲所作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区政协办 闵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