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敦促函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2021年2月14日17时40分许,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村老寨(4A级景区)发生1起严重火灾,过火房屋101户。
根据***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区安委会有关领导要求,为深刻吸取该起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今年春节假期后半段的安全工作,全力防范事故发生,区安办特别提醒如下:
一是加强景区景点、古村落、古建筑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关注木质结构房屋消防安全,强化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监管,配齐消防救援设施,加强专兼职消防救援力量部署。
二是继续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查处非法生产、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销售“三无”烟花爆竹产品等非法生产经营和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三是特别强化“冷烟花”等新型产品的燃放安全,将“冷烟花”等新型产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全面纳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生产、销售,从严查处非法经营“钢丝棉”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特别是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收到本《提醒敦促函》之后,立即按照省安办的提醒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严卫东2月14日在省安办《提醒敦促函》上的批示要求(P〔2021〕129号)以及区委副书记、区长唐令彬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做好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方案,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