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出台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备忘录全面打造多部门协同监管信用新体系
近期,天河区出台了《天河区关于落实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工作意见》(简称《意见》)和《天河区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大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这是我省首个针对失信企业出台的区级联合惩戒工作意见及工作备忘录。
一、共建共治,构建协同监管新体系
《意见》及《备忘录》由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19个部门联合参与实施,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信息反馈通报机制,操作程序具体,可操作性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将由单个部门在单一领域的惩戒,变为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共同惩戒,各有关部门将依照职权和法定原则,对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劳动用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全面发挥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作用,大力建设诚信天河。
二、重点覆盖,为营造诚信环境保驾护航
《备忘录》的惩戒范围涵盖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饲料及兽药经营、食品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建筑施工等10多个重点领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共整合形成了56项具体措施,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等,涉及我区所有企业,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三、互联互通,打造联合惩戒智慧平台
为打破“信息孤岛”,天河区依托大数据技术打造天河区企业监管云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思维,把区属各部门所有的监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汇集到一个平台共享利用,构建商事主体信息资源共享库,利用大数据手段实现全区市场主体监管业务数据挖掘,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展现,加强信用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合惩戒应用。失信企业的名单信息将嵌入部门管理、审批等工作系统,进而实现对名单信息的自动对比、自动拦截、自动监督和自动惩戒,构建网络化、智能化查控体系。平台还将接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检查惩戒信息将在全国“一张网”系统公示,影响范围辐射全国,形成强大震慑力。
四、开局良好,信用惩戒工作初见成效
截至7月12日,我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共36178户次,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在多方面被实行限制或者禁入,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个人生活等方面“四处碰壁,处处不便”,承担失信带来的巨大代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积极进行信息修复,目前已有8129户次商事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惩戒制度效能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