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司法局调解科荣获集体二等功
2018年2月9日,广东省司法厅下发表彰决定,授予海珠区司法局调解科集体二等功。
近年,海珠区司法局调解科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广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基层平安稳定,全面搭建调解海珠服务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打造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纵横交织的“点线面”人民调解网络,探索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道路,广泛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创新,在人民群众中营造出“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立足全区平安稳定,坚持立足预警疏导,联调联动,形成了日常定期排查制度化、特殊时期强化预警、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高效化解多宗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三是创新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行业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个人调解向精品化、个性化道路挺进,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多方向联动、职能调解无缝对接的工作模式,构建专业、高效、便民的新型大调解工作格局。
海珠区司法局调解科通过狠抓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调解服务新形态,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三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547次,化解隐患和不稳定因素2239宗,调解纠纷13489宗,调解成功13476宗,成功率为99.9%,涉及人数42215人,协议涉及金额42987.74万元,履行率为100%,实现纠纷“零激化、零上访”,其中2017年调解案件数同比去年增加103%。广大调解人员急群众所急,尽心尽力做好调解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86面,感谢信30封,感谢信息72条,受到市区领导的肯定和赞扬。2015年,海珠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琶洲国际会展区域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调委会”称号,是广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调委会;2017年,昌岗街道调委会副主任欧荣坚作为全市唯一的调解工作者被省司法厅推荐参加司法部举办的“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2017年“广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海珠区成功举办,通过总结交流辖内人民调解工作经验,集体参观琶洲国际会展区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念禹人民调解室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全市推广调解海珠新名片;2017年,海珠区司法局调解科编写的《张某家属与广州市某石材厂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被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收录,作为全国调解工作指导案例,是广州市第一批被收录的两个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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