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对症开巡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2020年,德庆县始终坚持将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谋划巡察工作,做到“对症开巡”,着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经实现了常规巡察、对村巡察“两个全覆盖”,去年以来共发现问题987个,移交线索76条,立案29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3.7万元。
该县在开展巡察工作之前,结合被巡察单位及党组织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人参与巡察工作,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同时,认真做好巡察进驻前的情况摸底、资料搜集等工作,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综治维稳等部门掌握基本情况,对照问题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实际,分析研判,从中梳理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画出政治“画像”,统筹部署巡察力量进行重点监督。
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等部门的贯通融合,我们县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巡察前共享信息,巡察中加强沟通联系,巡察反馈后形成监督合力等工作机制,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协作配合、同向发力提供了保障。”
在巡察工作启动后,各巡察组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公布联系方式、开展公开接访等方式,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手段开展巡察,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精准发现病灶、弱项和短板,对被巡察单位及党组织开展专项把脉和分类诊疗,精准确定“病灶”,确保巡察实效。该县还探索出台《关于对巡察组工作情况开展巡察后评估的规定(试行)》,对巡察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探索出台《关于进一步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巡察成果运用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工作中,以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在对村巡察工作中,该县坚持整合利用镇级力量,从全县13个镇(街)的纪(工)委、农办、扶贫办、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对村巡察组,由各镇(街)的纪(工)委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各巡察组组长,通过异地交叉巡察的方式开展村级巡察工作,避免人情干扰,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该县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表示,“在对村的巡察工作中,我们还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着力推动解决饮水、住房、教育、医疗、出行等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并坚持边巡边移,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及时移交,推动被巡察村(社区)及所属镇(街)党(工)委立行立改,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对基层的监督就在身边。”
据统计,该县2020年共开展村级巡察7轮,发现问题1060个,问题线索35个,立案49人,处分31人,退回违规发放补助6.7多万元。(梁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