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三措并举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能力
我局三措并举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能力
日期:2008-08-26|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我市劳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局劳动监察维权机构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全面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能力:
一是以加强培训为抓手,提高执法办案能力。针对监察员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不全面问题,建立了每周一学制度,制定了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劳动用工、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知识,提高了监察员整体把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新监察员执法经验不足问题,建立了现场执法培训模式,在执法检查中通过以老带新,使新同志在干中学、学中干,迅速提高了独立办案能力;针对部分案件案情复杂、处理意见不统一问题,建立了疑难案件集体会诊制度,定期召开案例讨论会,通过讨论确定处置方案,提高了监察员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增强了执法的严谨性。
二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提高队伍执行能力。突出协作,结合合理调配人员,广泛调动工作积极性,营造团结协作、主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规范流程,重新修订了支队工作职责、督查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建立了制度管人、程序管人、网上督办“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严格考核,重新调整了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了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形成了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督查跟进、考核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是以强化监督为抓手,提高办案质量。强化“质量”监督,支队增设了监督审理科,对案件实行查处分离,加强了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保证了案件的办理质量,今年以来,劳动监察支队实现了零败诉案件;强化“责任”监督,对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主办监察员对案件办理过程负全责,保证不出现推委现象;强化“时效”监督,从指定案件负责人同时确定办理时限,纳入督查记录,避免超时办案,保证及时结案;强化“态度”监督,实行公开执法,畅通效能投诉渠道,同时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