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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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执业行为,现就招标限额以下、屏山县范围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用或参照比选E方式进行抽取的项目,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施工企业的报名费。
二、采用比选A或B方式的项目,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比选申请人的报名费,可参照公开招标收取比选被邀请人不高于200元的资料费。
三、比选限额以下的项目,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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