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彝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屏山县屏边彝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编制目录
1. 2018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2.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3.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屏边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彝族乡财政所是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负责乡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保障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协调组织乡镇财政预算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乡非税收入的部门。乡财政所预算编制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并完善与县域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不断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部门概况
屏边彝族乡财政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屏边彝族乡财政收入预算总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7.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93万元,医疗卫生35.36万元,城乡社区9.00万元,农林水232.3万元,交通运输5.00万元,住房保障24.48万元。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上年预算收入 | 本年预算收入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28500 | 24794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37800 | 3570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4300 | 5993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26900 | 353600 |
城乡社区支出 | 90000 | 90000 |
农林水支出 | 2167200 | 2323000 |
交通运输支出 | 50000 | 50000 |
住房保障支出 | 211700 | 244800 |
其他支出 | 462000 | |
合计 | 5858400 | ***97100 |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边彝族乡财政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屏边彝族乡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屏边彝族乡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预算支出5.2万元,差旅费预算支出8万元,电费预算支出2万元,工会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预算支出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支出4万元,会议费预算支出1.25万元,培训费预算支出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57万元,维护费预算支出0.6万元,邮电费预算支出6.7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国有资产为135.99万元,其中办公楼、职工宿舍、敬老院等房屋占国有资产***.38%,办公设备等占国有资产22.62%,公务用车占国有资产13%。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2018年推行预算绩效目标试点,未全面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故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万元,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无任何增减变化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和其他政府办公厅相关事务行政运行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其它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及其他生活救助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乡村建设环卫人员基本工资,城乡环境协理员工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乡镇补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风貌改造等项目资金支出。
(七)公路和运输安全,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营造辖区道路安全,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屏边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