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完成4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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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屏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据《2017年宜宾市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17年宜宾市环境监测方案》,于2018年4月18日-20日对四川屏山天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第二季度废气监督性监测。
根据其生产工艺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特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颗粒物。由于该公司正压反吹布袋出口端不具备监测条件,且布袋除尘器对二氧化硫基本无去除效果,故监测仅在其进口端设置一个采样点,另在焦炭烘干、石灰筛分、电石炉顶楼配料、电石炉出炉口等处的除尘器出口端设置了6个采样点,各监测一天,监测频次按规范进行。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烟气流量。
监测结果显示,本期被监测单位6个点位均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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