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屏山镇新农村高山组供水工程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水务局以屏发改赈〔2017〕7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 [2017]267 号。现本项目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在屏山县内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屏山镇新农村高山组供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屏山镇新农村 |
实施时间 | 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新农村高山组供水工程一处,其中:新建闸阀井11个、安装DN63PE管1.6Mpa(含管件、三通、异径接头等连接件)2019米,DN25PE管1.6Mpa(含管件、三通、异径接头等连接件)501米,DN32PE管1.6Mpa(含管件、三通、异径接头等连接件)3080米, DN25PE管1.6Mpa(含管件、三通、异径接头等连接件)770米,DN20PE管1.6Mpa(含管件、三通、异径接头等连接件)1540米,水表77套,水龙头77套,表前阀77套,表后阀77套 |
建设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现有道路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起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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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屏山镇新农村高山组供水工程 |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屏山县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三)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比选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专业),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和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职。
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3.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比选人(即项目业主)。
4.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四)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到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提交原件查验)交于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屏山镇人民政府。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缴纳的年度抽取保证金复印件。
(二)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 11 月 14 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 11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截止。
(三)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一览表(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万元) | 发包价(万元) | 备注 |
施工1 | 15.7032 | 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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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一)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二)抽取方式。在随机摇号开始前,业主单位应将报名时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交监督部门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方可参与随机摇号抽取。
(三)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新县城新市分流区卫生计生局二楼)
邮 编: ***535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3****0626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616907272@qq.com
***: 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选通知书格式
2.工程量清单
3.施工图
4.合同样本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 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