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召开
6月27日,全市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启动实施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人;人保财险各县市区支公司负责人;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负责人。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保局局长张学峰同志出席会议并作***。
张学峰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托底机制的重要安排,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的重要探索。要增强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张学峰强调今年的大病保险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按规定做好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筹集划拨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中国人保财险济宁市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大病保险资金拨付、就医结算及管理服务等具体事项,严格按规定抓好落实。二是要严格按统一政策开展大病保险补偿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做好2014年以来发生大病医疗费用的补报工作。三是要加快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商业保险机构要尽快完成大病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并认真做好经办服务工作,尽快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要认真履行承办合同,加强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审核,为参保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要加强对基本医保基金的风险监控工作。要加强对基本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的***研判和风险监控,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努力把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 供稿)
张学峰同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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