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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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乡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罗渡苗族乡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彬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何保辉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和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罗建勇 洛表镇派出所所长
杨明贵 乡经发办主任
周光明 乡财政所会计
刘仁杰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 伟 乡文化站站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马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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