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罗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宜宾市民政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民政〔2019〕43号)、《宜宾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下发乡镇人民政府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民政〔2020〕51号)、《珙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珙民政函〔2020〕46号)、《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社会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38号等文件精神,自2020年9月11日起,上罗镇纳入社会救助事项确认权委托下放乡镇。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上罗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银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爱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余过江 党委副书记
万佶委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俊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武装部长
牟 曦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母光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范祖其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林华兵 人大副主席
史进洪 副镇长
缪 华 副镇长
张 桃 上罗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 锋 下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杨春玉 重大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田文利 纪委副书记
唐本丽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新容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 强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持工作
白海清 财政所所长
尹克刚 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 伟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秦 亮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龚晓莉 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文绮 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范小平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刘友根 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主任
刘元春 重点办副主任
钱 刚 安办主任、项目办主任
王 勇 上罗镇下罗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昌军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员
杨国红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员
宋 瑞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员
宋玉英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员
周泽会 民政协理员
各村(社区)联系村干部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缪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新容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李昌军、杨国红、宋瑞、宋玉英、周泽会组成,具体负责社会救助日常工作。
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