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1〕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珙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县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宜宾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务求工作实效
牵头部门(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聚焦突出问题,拿出务实举措,进一步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县级牵头部门务必于2021年7月8日前报送上半年、10月11日前报送第三季度、12月13日前将全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详见***)报县“放管服”改革办。联系人:张钰娉,联系电话:0831―4083875;电子邮箱:1043626134@qq.com。
三、强化督促指导
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收集和通报机制,实时监测、动态督导年度任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部门(单位)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推动目标任务完成。
***:《珙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报表(样表)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