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宏翔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域鸿都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对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金域鸿都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3.33亩,总建筑面积为110499.8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7242m2,商业建筑面积6565m2,社区服务用房246.8m2;地下建筑面积34946 m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500 m2,容积率2.0。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建设期: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拆迁工程、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少量污水和废气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期和施工强度不同而有所变化。
运营期:项目运营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住户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住户汽车尾气、桶装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住户的生活污水、商铺废水和物管在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污泥等。生活垃圾主要由住户、物管办公人员、商铺等产生。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等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噪声。
三、主要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废气:建设期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区域施工时,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减少物料扬尘对居民的污染影响。
废水:本项目不单独修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就近租用片区现有已建成生活设施。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总图布置合理;在采取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公众参与中无相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拟建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就工程的环境信息进行告知,以征求工程所在地或者与本工程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工程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日内(2015年1月28至2月10日),环评公示简本详见***或联系以下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四川省宏翔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山县湿地公园北侧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138****1048
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联系人:彭总
电话:028-83191628
四川省宏翔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