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新政(2013)20号 | 宗地面积: | 68533.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仪陇县新政镇滨江大道与思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3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4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78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6242.48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 2.该宗地住宅(含商业、住宅混合楼)建筑密度≤20%,纯商业建筑密度≤3%,商业、住宅建筑面积比例1︰9。 3.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158万元/亩。 4.该宗地按现状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 5.该宗地内应设置两个分别不小于800㎡的集中绿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17日 至 2013年08月05日 到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17日 至 2013年08月05日 到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8月06日10时00分 在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88号中航城市广场1407室(四川德葆拍卖有限公司);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 系 人:李先生 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5665 132****1959
开户单位: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新政支行
银行帐号:673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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