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充县太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4日至4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太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太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镇党委认识到必须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和纪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加强监查,全程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镇党委书记召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同时部署巡察整改下步工作,并提出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张家坝村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资金2.8万元至今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
张家坝村按照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建设要求,针对6户建档立卡贫困党员李仕芳、李文育、李文波、张来贵、徐继强、高碧芬发展产业需求,新建鸡鸭圈舍,已使用资金2.8万元。镇驻片领导督促联系村对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进行***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在脱贫奔康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镇党委制定了党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村社、责任人员职责,细化了资金使用及监管措施。
2、关于“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2019年2月18日至2月24日镇机关仅有5人在《学习强国》平台有积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党委班子成员主动与分管部门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并指导其参加学习;结合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镇党委书记及时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通报全镇各支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传导学习活动的压力,对没参加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定立整改期限,并全程***其学习情况,重点是加强镇机关干部学习情况督导;截止到2019年10月22日,镇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共96人,其中镇机关30人,当时主抓此项工作的组织委员杜伟是学习平台第一名,积分为9668分。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合规。育英街社区党支部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结果:
育英街社区党总支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扩大支委会,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党员大会,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之规定,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了对范淦泊同志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决定,范淦泊同志也在党员大会上表态,服从党总支的处理意见。镇党委于2019年4月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同意育英街社区党总支的处理意见,并以正式文件批复了该总支,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县委组织部备案,由县委组织部两新办将范淦泊党员身份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删除。育英街社区干部赵祥联、何太勇、赵锡均和鲜成彪分别在社区党总支处理范淦泊违规入党党员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镇原党委书记黄俊强对组织委员杜伟、社区书记赵祥联进行了批评教育。镇党委进一步完善了党员发展办法,严明了工作纪律。
2、关于“党员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
一是由组织委员和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全镇党员档案全面排查,督促各支部对存在党员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的现象进行了彻底整改,特别是针对党员档案资料中时间未填写或涂改或用铅笔填写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党建办完善了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针对李家嘴党支部李海波和育英街社区党总支鲜宗勇转正申请时间在支部批准时间后的问题,已由李家嘴村党支部和育英街社区党支部查清,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属实无误,转正申请错写时间是因书写问题,现对原转正申请作出作废处理,李海波和鲜宗勇重新撰写了转正申请。
三是针对龙门垭村党支部庞凯杰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为空白的问题,已责成龙门垭村党支部查清了庞凯杰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情况,并按支部大会情况如实填写了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现已整改到位。
针对上述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责任心不强的问题,镇党建办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规定,严明了工作纪律。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
已严格按照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完成了2017-2019年全镇所有党员党费的收缴并足额上交县委组织部,其中,2019年上交21665.5元。镇党委已订立太平镇党员党费收缴办法,明确禁止代扣收缴党费,对党费收缴进行了规范。
(三)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再次对镇党政办、安办、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法治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卫计办、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岗位廉政风险点台帐,完善廉政防控措施;镇领导班子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反思,认真开展述责述廉,保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镇党委完善了常态化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加强了班子成员一年一度的述责述廉报告的质量审查制度,杜绝了个别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每年一个样,换汤不换药的现象。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完善了村纪检员履职制度,细化了奖惩办法,充分发挥村纪检员的监督作用;镇纪委、村级纪检员、财政所、民政所联合对村级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真实、收支不明细的行为,由镇纪委对村级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结合巡察整改,聚焦脱贫攻坚、村级财务、工程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审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明确责任人员,务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打击处理,绝不姑息。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对麻树沟村赵永红、乐河寺村范均成开展了约谈,分别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赵永红已将该村“一事一议”拨款1.8868万元用于村上开支,费用票据已入账;范均成已将其领取的导洪管赔偿款3.0158万元以现金方式打入镇财政专户。镇财政所完善了现金管理制度和村账镇管制度,加强了资金去向监管,严格了财经纪律。
(2)关于“村级生活接待费开支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对各村(社区)接待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育英街社区、大轮寺村的接待费进行了核查,育英街社区、大轮寺村已将超支的接待费退至镇财政专户。镇财政所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加强了对村级资金使用的监管。
(3)关于“截留财政资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已责成龙门垭村原村长任德全(2017年离任)将项目扶持资金剩余未使用的6万元退至镇村账镇管账户,对任德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现任书记贾宇、会计朱学会监管缺失责任进行了约谈问责,对全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彻底清理了村账乡管财务往来,确保账外资金及时按规定入账。同时,镇财政所完善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关于“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全镇干部大会上对公务接待把关不严、“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主动承认了错误;镇纪委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党政主要领导、镇民主理财小组五级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李家嘴村已将农业技术培训费用于该村重阳节老人坝坝宴支出的1万元退至镇村帐镇管帐户,镇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谢良平进行了批评教育。镇项目办及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西充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5)关于“职工借款长期未归还”的问题。
整改结果:
借款人贾维(住建局职工,原住建局派驻太平村建中心主任,已调离)、谢安民(镇民政所长)已还款并完善了还款手续。镇财政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非特殊情况且经党委会同意,不得向财政所借款。
(6)关于“民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民政所开展了民政资金使用规范化清理,一是2014年元月,镇政府向敬老院借款20万元,同年,镇政府替敬老院支付砌堡坎工程款20万元,作为归还敬老院借款。现财政所和敬老院已进行调帐处理;二是敬老院给县泓源水务公司融资20万元属院办经济收入,其融资收益用于改善老人生活,已向敬老院负责人讲清了融资风险,要求其严格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敬老院已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镇党委明确了镇民政所的监管责任。
(7)关于“村干部领取电话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对育英街社区、太平村、大轮寺村、壁山垭村、谢侯庙村、东岳庙村、巴岩店村、龙门垭村、乐河寺村等9个村领取电话补助的村干部进行了核实,并退还了全部补助款到镇村账镇管账户。在镇全体干部大会上再次重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违规发放包括电话费在内的各类津补贴,镇机关和各村居已按要求形成了制度。
(8)关于“收入上交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楠木庙村村主任李茂钊已将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资金12万元交至镇财政所账户。镇项目办及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西充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9)关于“超支土地整治机械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与财政所对超支土地整治机械费的壁山垭村、楠木庙村、巴岩店村进行了再核算,并将超支部分退还至财政资金专户,同时对上述村四职干部实施项目监管缺失、把关不严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执行《西充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10)关于“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结果:
2015年参与公务接待人员已将当时接待费用退还至财政资金专户。镇党委对涉事人员及分管领导、财政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镇纪委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党政主要领导、镇民主理财小组五级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
(11)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和财政所对近年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核查(未新发现重复报销情况),并将此次巡察发现重复报销资金1980元全部退还至财政专户。镇纪委对重复报销差旅费人员、财政所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财政所完善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会计的审核责任。
(12)关于“列支金额与***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对王家嘴村村道公路工程建设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列支金额属实,列支金额与***不一致的原因是村会计遗失了部分票据,现已完善了票据,补足了金额。镇纪委对该村会计李玉龙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李玉龙向镇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13)关于“青苗赔偿款未及时发放”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对东岳庙村所有实施项目青苗赔偿款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凭据齐备。同时,镇纪委、财政所对全镇近年来实施的所有项目的青苗赔偿情况进行了清理,现查明各村居已将相关项目实施部门划拨的青苗赔偿款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户。镇纪委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青苗赔偿管理办法,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和农户利益不受损失。
(14)关于“白条列支,***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对2015年、2016年发生的9笔白条列支,***不全的支出事项进行了审核,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完善了手续或作出书面说明:一是由村建中心补齐购置1784元环卫工人慰问品明细清单,对定额***未加盖公章、危房改造资金52.5万元无税票缘由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由党政办对印刷费、租车费、办公费非正规***作出书面说明;三是2015年上半年按办公室考核、县财政规定标准用表格形式发放职工下村补助,但从2015年下半年至今已按职工填写报销单,所属部门、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的方式报销下村补助;四是由农业服务中心补齐所购物资去向依据。镇财政所完善了支出报销制度,严格了财务管理。
(15)关于“向村级摊派费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
2018年,镇财政所年初未制定购置办公用品预算计划,但年中民政所、卫计办、环保办等部门搬迁办公室急需购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使用村级文化经费2.275万元用于该笔支出。镇纪委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财政所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办法。
(16)关于“违规使用人大经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人大主席团按西财办【2019】34号文件《乡镇人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乡镇召开人代会期间,参会代表生活费原则不得超过50元/人.餐(不含早餐),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发放误工费原则不得超过100元/人.天;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履职活动(含视察、调研等),发生生活费原则不得超过40元/人.餐,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发放误工费原则不得超过100元/人.天”之规定执行,完善相关手续。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人大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7)关于“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对党政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镇财政所健全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程序,严格了采购纪律,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8)关于“无依据调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
2015年12月,镇政府账面调增银行存款7.362015万元属多年历史遗留问题,镇党委于2016年1月28日作出集体研究决定。镇纪委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9)关于“往来账不清”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财政所已制定了应收、应付款明细表,完善了往来账明细,推进了会计工作电算化。
(20)关于“民主理财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
调整了镇民主理财小组,健全完善了民主理财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规范了决策程序,做到了各项财务支出,既有“法”可依,又有据可查。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多结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结果:
委托南充东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楠木庙村、王家嘴村易地搬迁场平工程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为114985.28元,认定原结算多出190561.2元。李家嘴村多拨付建桥工程款4000元为预付款(工程承包人家属生病急需用钱,建桥工程款至今未全部拨付到位),将在工程最终结算中扣减。
(2)关于“虚列工程、套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项目办对全镇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太平村、王家嘴村、谢侯庙村、张家嘴村、李家嘴村、麻柳垭村、乐河寺村进行了调查核实,上述7个村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属实,已督促上述各村将涉案资金退至镇财政村帐镇管帐户。镇纪委对上述7个村的四职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严格执行《西充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3)关于“改变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用途”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对村建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已督促派出所退还0.75万元至财政所专项资金专户。村建中心完善了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惠农资金不折不扣用到农户头上。
(4)关于“村干部违规插手本村工程”的问题。
整改结果:
镇纪委对乐河寺村书记范均成进行了批评教育,范均成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在全镇予以通报。镇纪委完善了村级工程项目监督制度,严禁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
(5)关于“工程完工不及时送审”的问题。
整改结果:
太平村建中心负责太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资料归档等工作,原中心负责人贾维已于2015年10月调离,调离时未移交相关资料。2017年太平污水处理厂移交县泓源水务有限公司管理,移交时已告知县泓源水务有限公司太平污水处理厂工程完工未进行竣工审计等情况,并多次督促太平污水处理厂建设承包人李之胜准备好相关工程建设资料报送审计无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我镇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清楚地认识到日常工作的局限性,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太平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南充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西充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担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严明纪律规矩。结合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倒查制度缺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已有的制度据实作出修改,对新制定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构建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不公开事项说明
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不存在不宜公开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7-4311047;邮政信箱地址:西充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信箱:703913929@qq.com
中共西充县太平镇委员会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