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林乡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部门、单位和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精神和***、四川省、南充、阆中两市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明确和落实党、政及其工作部门党政干部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根据本乡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乡党委、政府、村支委、村委会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党委、政府、村两委、乡属单位、企业,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担负监管主体,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乡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村两委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包括单位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职责。
三、乡、村、乡属重点单位和企业,分别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助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四、乡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重要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乡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乡党委宣传工作统筹推进,督促宣传部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要求作为乡党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督促组织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安全培训。
(六)健全乡、村基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构,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
(七)组织乡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八)加强对村支部和乡属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励机制,对长期工作在安全监管一线并作出积极贡献的安监干部在教育培训、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九)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力度。督促乡纪检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不清,措施不到位,甚至因此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诫勉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乡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事项和重点工作。
(四)全面履行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村、乡属部门、单位和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五)充分发挥乡、村安委会、安办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乡安委会主任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安委会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六)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到各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安全生产科研和成果转化等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八)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鼓励举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九)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机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基地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落实处理意见。
六、乡党委书记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高度重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党委决策的重要工作日程,主持召开乡党委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乡人民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四)支持并督促乡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职责。
(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乡党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即乡人民政府乡长的主要职责:
(一)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推进,并督促落实。
(三)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四)依法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监工作人员,将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纳入政府人才发展战略规划,采取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六)依法依规组织领导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
(七)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乡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的领导责任,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受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乡政府安委会的日常领导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推进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全乡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下属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四)组织制定完善乡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五)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乡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并确保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九、南充、阆中两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党委其他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政府其他负责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明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中共天林乡委员会 天林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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