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镇认真开展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情况排查工作
根据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管理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阆委组通〔2018〕36号)文件要求,9月上旬,木兰镇党委对自十八大以来全镇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的调研排查。
木兰镇党委此次深入排查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发展党员中弄虚作假、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重点了解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谈心谈话、政治审查、预备党员入党宣誓等有关要求落实情况。
十八大以来,木兰镇认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从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预备党员的确定到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工作细则执行,严把每个环节,使木兰镇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发展,有效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从2013年至今,木兰镇五年来发展党员共计19人,其中农村党员16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4.2%;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党员3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5.8%;社区发展党员2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0.5%。无近三年没有发展党员的行政村,无入党宣誓不及时问题,无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