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统计工作有关的制度和标准,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6、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从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区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1、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做好农业普查现场数据采集、整理、核实和数据录入、上传工作。制定普查后质量抽查方案和数据汇总、公布。
2、做好全国产粮大县农作物遥感测量工作。
3、做好粮食、畜禽、蔬菜的动态监测统计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小康监测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按月撰写《统计月报》,扎实开展统计分析调研,及时发布《统计公报》、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4、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继续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名录库建设,扎实推进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
5、做好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常规统计年报、定报和各项常规报表工作。
6、围绕区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经济监测和深入调研分析工作,运用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撰写调研文章,及时编印《统计月报》,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统计服务。
7、做好脱贫攻坚和全覆盖工作。
8、做好区委、区政府及其他单位临时安排的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局内设办公室、数据处理股、法规股3个股室;下设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社会经济调查队3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9人,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高坪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7.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7.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7.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6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各种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相应统计工作而安排的年度支出,项目支出167万元主要包括在城乡一体化调查15万元 、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11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50万元、全国产粮大县监测20万元、畜禽监测监测5万元、《四川经济年鉴》编辑出版费5万元、 常规统计工作50万元、城乡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统计员补贴11万元。
(二)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统计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00.12万元。
***:统计局2017部门预算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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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计局2017部门预算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