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四举措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主动协调县级卫生、安监部门,了解掌握辖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利用社区民警辖区熟、群众熟、信息灵通的职能优势,全面开展排查工作,逐一***核查辖区内医院、学校、药店、化工企业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摸清各单位现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储存方法、安全管理措施等基本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档案。进一步完善剧毒化学品单位档案,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将有关资料信息进行整理汇总,规范填写辖区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并及时更新监管动态上报治安大队和县级相关部门。
三是加强流向监控。围绕危险化学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技防设施运行、流向台账登记、值班守护等情况,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实地查看,督导检查其按规定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防、技防等硬件建设,建立治安保卫、仓库管理、经营销售实名以及安全员职责、仓库保管员职责等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工作,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分工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和落实责任,严格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储存销售、购买运输监督管理。常态化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及问题,督促单位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并对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案件“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动态可控,确保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