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7年遂宁市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遂宁市鹏程水务有限公司等供排水企业报送的材料组织发改、水务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评审,申报企业运行情况良好,符合四川省城镇供水企业运行相关要求,拟报送省住建厅审定。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在遂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2日。社会各单位及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或相关情况有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有异议、投诉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公众的投诉、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异议、投诉与举报。
联系地址:遂宁市渠河中路999号,邮编:629000;
联系电话:供排水科0825-2317561,机关纪委0825-2310318。
***:遂宁市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初审意见名单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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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初审意见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初审意见 |
1 | 遂宁市鹏程水务有限公司 | 同意 |
2 |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 同意 |
3 | 蓬溪县爱文思水务有限公司 | 同意 |
4 | 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同意 |
5 | 射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