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勇主持召开蓬溪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0月23日,蓬溪县委书记张智勇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审议《蓬溪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等专项改革方案。县领导杨军、王松、刘定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全省改革办主任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梳理、总结年度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蓬溪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强力推进、强化激励,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规范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切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纵深发展,改革举措落实,激发国企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加快国企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蓬溪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工作水平;要规范监督管理、强化保障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高素质幼儿教师队伍。相关部门要把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聚焦重点落实、强化组织保障,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蓬溪县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