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旅游系统创文工作督查的通知
自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旅游系统创文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高新旅游和园林局,旅游行业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旅游执法支队:
按照全市第七、八次创文调度会的要求,为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创建工作,压实创建责任,切实工作措施,积极发挥全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教育作用,全面推进全行业文明旅游创建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市旅游发展委将对全市旅游创文工作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迅速行动
(一)成立市旅游创文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见***1),设5个督查组,由委领导带队,对全市涉旅单位分别进行督查。市旅发委创文办负责督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设立相应机构,加大对辖区旅游行业单位创文工作的指导和问题的督查督办。
(二)市、区两级分别成立督查组,开展拉网式排查,立查立改,务必使前两次创文第三方模拟测评及省创文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各单位部门以及旅游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发挥旅游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窗口作用,以发现美、塑造美、传播美、服务美为己任,把宣传引导文明旅游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
二、查漏补缺,持续整改
各旅游部门单位、旅游企业,特别是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旅游车公司,要再次逐项对照《自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点位创建标准(2018年版)》(***2)内容进行查漏补缺,针对问题细化措施,做到不丢分,不失分。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加大投入,完备设施,营造氛围,完善机制,落实制度,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抓好文明旅游劝导工作。如在迎检中仍存在问题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并对未尽心尽力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督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压细。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文明旅游创建工作重要性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要明确创建任务,强化创建责任心,按时保质完成创建任务。
(二)对标督查,抓好整改。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客观实际地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对督察组提到的问题要当场说清如何整改,何时整改完毕。要建立台账,实事求是地将问题、整改时限记录在案。
(三)建立机制,信息畅通。建立市、区、旅游企业三级创文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报送,从9月20日起至创文国家检查结束,各单位需在每周五12点前报送本单位文明旅游创建情况。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每周报送图文信息不得少于2条,各相关旅游企业不得少于1条。请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于9月25日18:00前将《旅游创文联系信息统计表》(见***3)报市旅游创文办,联系人:夏雨嫣,联系电话:2409545,邮箱:513950219@qq.com。
(四)市旅游创文督查组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精准查找问题,做好详细准确的文字记录和现场拍照取证,并规范填写《现场督查问题清单》。
请每个督察组选派一名成员负责督查记录的填写与现场照片的拍摄工作,于每个督查日15点前发至质量规范科夏雨嫣处。具体填写内容见《2018年创文迎检攻坚问题大排查模板》(***4)、《现场督查问题清单》(***5)
特此通知。
***:1.市旅游创文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名单及督查安排
2.自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点位创建
标准(2018年版)
旅游创文工作信息统计表
自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自旅发〔2018〕70号关于开展旅游系统创文工作督查的通知.docx (621.4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