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
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结合中省预测分析及中央气象台11月9日18时发布的霾预警,未来24小时关中地区将出现中度霾,预计我市夜间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污染,部分地区可能达到重度污染,且未来三天无下降趋势。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 根据中省市关于“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的有关要求,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我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指导公众作好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二、引导公众和相关行业落实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全面落实各项污染减排措施
(一)各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二)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三)环保部门加强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其他措施及要求
(一)公安部门牵头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同时加大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二)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加大焚烧秸秆、垃圾的查处力度。
(三)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鼓励企业适时开展错峰生产,降低人为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各区县、开发区要密切关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曲江、经开(未央)、临潼等污染指数持续偏高或污染快速升高的区域,要认真分析原因、开展污染源排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强度。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1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