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留街办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环境卫生工作,使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任留街办制定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任留街道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及任务。管理范围包括驻任留各单位,十一个行政村、新阎路、南徐路、南屯市场。各行政村做好本村辖区范围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内各个道路无垃圾堆及污水横流,各户门前无杂草堆、沙石堆、粪堆。对农作物秸秆引导群众综合利用,禁止乱倒及焚烧。固定专人清理各村垃圾台周围的垃圾,确保垃圾无外溢。
三是强化工作要求,做好落实。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各包村科室具体抓、村委会具体实施,做到人人重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措施,确保效果。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村级保洁员的管理,确保在岗在位,保洁公司及南屯市场做到人员在岗在位,各自维护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要加强对城市治理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做到人人参与,共同管理。街办成立考核小组,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制度。
(任留街办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