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省市有关改革精神,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现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汇总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部门只能对《汇总目录》所列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审批,未纳入《汇总目录》的事项,不得实施许可。对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主动服务转变。区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和《西安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不得自行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西安市临潼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 年版)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