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拟对西安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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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2019年9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4494484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710082)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地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概况 | ||||
1 | 西安市中心医院 | 西安市中心医院糖坊街院区改造项目 | 西安市莲湖区糖坊街65号 | (一)施工期的室内装修装饰和设备安装,应严格选用无毒、低挥发、水性型油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装修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把噪声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项目所产生废水,生活废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防治措施为水处理构筑物加盖板封闭,经处理后的恶臭浓度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排放标准要求。 (三)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进行落实,对配套建设的冷却塔、水泵、制冷机组、污水处理设施、风机、备用发电机、锅炉等做好降噪、隔声、减振等措施的落实,防止噪音扰民。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检验室废水等特殊医疗废水应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暂存及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生活垃圾应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管理工作,按照城管执法局要求及时清运。 (六)项目燃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文件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NOX≤30mg/m3)。 (七)项目食堂按照环保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八)项目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九)项目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西安市中心医院糖坊街院区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糖坊街65号,主要为装修改造西安市第二医院现有建筑,将西安市中心医院感染科、口腔科、中医科、***科、老干科、针灸科及血研所七大科室搬至糖坊街院区,搬后西安市中心医院老院区不再设立这七大科室。项目总占地面积9319.11m2,建成后设立300张床位,门诊部可接纳日就诊人数约600人。项目总投资106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占总投资的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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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医院糖坊街院区改造项目报告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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