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卫健局关于拟批准设置西安焦视视光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碑林眼科诊所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和《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设置一所医疗机构,现将设置项目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人):西安焦视视光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焦视视光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碑林眼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交大东门南二号楼二层
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眼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100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896253*** 传真: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