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新城区民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的通知
新民发〔2020〕25号
各街道、区城棚改事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省民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和市民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民政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卓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吕建伟 区慈善协会会长
张 瑛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组 员:许 铭 区慈善会办公室主任
杨宏斌 社会救助科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捐赠方案制定、工作协调、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督查检查和信息汇总发布。
(二)落实工作和值班值守制度。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捐赠相关工作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和区慈善会负责。同时,在区民政局和区慈善会建立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各街道、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参照区上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捐赠工作措施制定、工作协调、督查检查和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及值班值守制度。
二、联动机制
(一)建立与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二)建立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检验检疫、物资储备等部门的捐赠物资调运协调工作机制,以及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捐赠资金接收工作机制。
(三)建立与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捐赠宣传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启动相应工作
1、向社会发布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会捐赠相关信息,公布接收捐赠账号,急需医疗物品种类、数量、接收方式等。
2、设立和公布捐赠热线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二)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
1、接收通过银行、邮局、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汇寄以及现金、转账支票等方式的捐赠资金,统一汇至西安市新城区慈善会捐赠账户,由区慈善会为捐款人开具、寄送捐赠***和证书。
2、通过新城区政府网站、市慈善会官网及有关平台,及时公告物资捐赠需求,引导有序开展捐赠。
(三)统计、分配捐赠资金和物资
1、分类统计捐赠资金和物资信息,建立台账。
2、除定向捐赠外,其余捐赠根据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由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区慈善会共同研究,提出捐赠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并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拨付使用,并***捐赠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
(四)做好捐赠信息公开
1、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告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
2、通过区政府网站、市慈善会官网或相关平台,及时公布本级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供公众查询,加强捐赠行为引导和规范。
3、通过捐赠热线,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及捐赠人关于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的咨询。
社会捐赠资金接收账号信息:
开户单位:西安市新城区慈善会
账 号:2701***********0014635
开户行及账号:秦农银行尚德路支行
捐赠服务咨询电话:029-87415277 133****1612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