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空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要求6月1日起西安市将分步骤、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贯彻落实《通告》和《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的通知》(西航空发【2019】9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工作,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2019年6月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空分局联合航空基地铁腕治霾办开展建筑工地、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码及喷涂放大号情况,并向现场负责人详细讲解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申报相关的注意事项,告知其要对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及时对新入场机械进行登记备案。
下一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空分局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与其它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未申报登记、未张贴环保标识、喷涂放大号的或者使用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