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烟台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烟台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市上下合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让党旗在创城一线高高飘扬,特提出如下倡议:
1.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员”。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担任网格员、楼片长、街巷长,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带头创建文明家庭,推动文明新风建设。工作中,主动佩戴党徽、亮明身份,积极认领党员志愿服务岗、参加党员先锋队,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十大提升工程。
2.争当文明标准的“指导员”。
认真学习创城政策标准,熟悉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为社区创城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个人特长和职能专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策划组织,掌握社区推进情况和重点难点,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办法,积极帮助协调资源、争取各方支持,齐心合力推进工作。
3.争当文明风尚的“宣传员”。
深入践行“人人创建、人人参与” 的文明城市创建理念,通过组织政策宣讲、参与入户走访等方式, 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评定标准和工作倡议。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灵活设计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平台,宣传身边人和身边事,带动身边群众了解创城、支持创城、 参与创城。
4.争当文明秩序的“监督员”。
以主人翁的精神主动参与创城工作,关心城市建设与管理,积极参加“随手拍”“随时劝”“顺手干” 等活动,对市场摊区、道路交通、居民小区、街巷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规劝和制止不文明行为,以自身模范行为影响带动身边群众。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全市广大党员要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全市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走,为全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