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三项措施推进我市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济[2017]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全域土地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山东省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招远市实际情况,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开展招远市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该局成立招远市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局局长任组长,确定一名主抓执法监察的负责人直接负责此项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组织各业务科室协调配合,抽调业务骨干对上级下发的157个不实耕地疑问图斑逐宗进行调查整改。
二是动员部署,落实责任。该局召开了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动员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明确了招远市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的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整改标准,全面启动招远市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扎实推进。该局制定了招远市不实耕地调查整改工作具体方案:1、制作外业整改工作底图,进行实地整改;2、对内业判读结果按堆放压占、平整场地、道路、建设占用四种类型进行分类;3、依据内业判读结果制定具体图斑整改方案;4、整理相关举证资料,向上级部门申请进行审核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