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招远市做好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贯彻落实
招远市安监局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工商贸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宣贯工作,充分发挥指导企业规范责任体系的功能。《规定》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广泛宣贯、稳步推进。市安监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挂图式样,印制文字清晰、宜于张贴、实用耐用的挂图1000多份,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发放到辖区所有监管范围内的企业,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督促辖区内工商贸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修订完善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同责”细化到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确保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将“一岗双责”细化到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确保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将“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明确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具体的支撑文件和条款,避免空洞、流于形式。
三是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发挥员工参与全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规定》挂图悬挂(张贴)在厂区和宿舍出入口、宣传栏、警示栏、公告(公示)栏、会议室、培训室、车间或其他办公、工作场所的显著、醒目位置,并按照安全设施管理要求做好管理、维护工作,始终保持其整洁、完整、牢固。对包括主要责任人在内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一次专项教育,确保全体员工参与监督。
四是做好相关文件结合宣贯和工作的捆绑推进。利用宣贯《规定》时机,将近期颁布的《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一并进行宣贯和落实。
五是制定工作计划统一推进。根据总局整体工作安排,2015年底前除小微企业外,其他所有工贸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挂图发放到位、张贴(悬挂)到位、培训到位,相应的规章制度修订到位。对于小微企业,市局将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2016年底前确保全覆盖、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