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招远市六项措施狠抓矿山安全监管
招远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积极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项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非煤矿山企业持续平稳的安全形势。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实行领导定期深入矿井调研巡查掌握实情,安监人员包矿及驻矿监督员驻矿制度,并根据实际,与局各科室、各产金镇政府、各生产矿井分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了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切实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检查措施到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联合执法以及节假日检查等形式,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4月份开始,市安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所有地下矿山企业及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非煤矿山安全专家库的22名专家,对每个企业、每条巷道、每个车间、每台机器全部进行详细诊断检查,共整治各类问题284处。5月份开始,在整改复查的同时开展了以“三项监管”、“四个一律”为重点内容的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邀请评价设计单位对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实行“一对一”详细检查,整治各类隐患210余处。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逐矿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今年以来,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546余人,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616余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1200余人,组织全员培训10260余人,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实行排查、登记、治理、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进行督促整改,并由驻矿安全监督员加强监控,***治理达标,严厉打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和超区域违法违规生产及建设行为。
五是责任追究到位。实行安监人员包矿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148家次,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00多条,通过督促整改和***治理,整改率已达95%以上。重大问题整改不积极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责令整改,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方可恢复生产。
六是预警防范到位。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平台作用,与水务和气象部门的检测网络数据进行了连接共享,健全完善了雨量实时检测系统,将降雨实时数据同步传输到市安监局安全信息平台。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领导在岗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