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 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汽车维修项目 | 海阳市黄海大道中路8号奥凯食品公司院内 | 海阳市众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限公司 | 海阳市众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位于海阳市黄海大道中路8号奥凯食品公司院内,项目北侧隔温州街为山东省吉丰有限公司,南侧为海阳市奥凯食品公司,东侧隔黄海大道中路为黄海骨科医院,西侧为空地。租赁海阳市奥凯食品有限公司场地进行建设,2016年6月建成投产运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占地1088平方米,主要有维修车间(内设有维修区域、烤漆房、零部件仓库等)、配件仓库(用于储存汽车维修用材料及零配件)等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防治污染设施组成,设有轮胎轮毂拆装设备1套、平衡机1台、气焊设备1台、举升机1台、烤漆房1套、压床1台、打磨机1台等主要维修设备,年维修车辆约600辆。 | 1、须进一步按“雨污分流”制,完善项目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 2、进一步落实完善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喷烤漆房废气收集后通过玻璃纤维棉吸附+活性炭袋式过滤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焊接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配套处理设施处理。 3、营运过程中应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以及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标准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流失、扩散。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