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11月4日拟作出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 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民爆炸药库建设项目 | 海阳市东村街道办事处薛家庄村西北750m | 海阳市天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硕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东村街道办事处薛家庄村西北750m,项目中心坐标为E121.120°,N36.770°.该项目约占地22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设置了1个炸药库,1个雷管库,最大储存量分别为炸药25t,雷管10万发. | 1,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 营运过程中对进出项目区的运输车辆应采取加强其维护保养,控制好车速等措施,确保尾气达标排放.3,营运过程中应加强进出项目区的车辆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设立明显的减速禁鸣标记,保持低速行驶等降噪措施.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场须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