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培育市场主体
为加快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再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日前,我市出台了《中共市委、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以推动全民创业为主线,以培育壮大企业群体为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最大限度地放开市场准入,拓展发展领域,加快推进资金向市场主体投放,让空间为市场主体预留、人才向市场主体流动、技术向市场主体集聚,努力实现市场主体的大发展、大提升。
《意见》指出,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培育市场主体是强市之基、转调之要、富民之本。近年来,我市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但也存在总量相对不足、规模实力偏弱、结构亟待优化等突出问题。所以,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深化对培育发展市场主体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抓手,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各种障碍,全力构建特色鲜明、既铺天盖地又顶天立地的市场主体发展新格局。
为此,我市将采取和实施降低创业门槛、放宽经营限制、加大金融和财税支持、强化人才培训和保障、加强载体建设以及鼓励个体商户转企业等措施和政策,以鼓励创业发展,促进中小微市场主体快速增长。通过培强做大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培育服务业骨干群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支持企业上市扩张等方式来支持转型升级,推动骨干企业上规模提质量。
继续强化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机制,以吸引聚集优质企业群体。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我市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服务功能,并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重点企业保护制度等方式,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据悉,我市将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使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11%以上,力争到“十二五”末,总数达到3.4万户,比2012年增加0.9万户。个体私营从业人员达到12万人。国有和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保持相对稳定,努力实现良性增长。在质量结构上,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发展质量将不断提升。同样到“十二五”末,万人拥有企业户数达到70户;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60户;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千万元以上的达到50户,过5千万元的达到20户。 (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