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年底前将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份,烟台市召开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暨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了烟台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场监管局按照烟台市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建立药品追溯体系,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建立药品追溯体系,除了能够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升药品质量水平外,还是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的有效手段。传播追溯理念,培养追溯文化以及形成追溯氛围,也是为了培养老百姓用药安全的意识和安全。”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通过建立药品追溯体系,能及时准确地记录、保存和传递药品追溯信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确保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建设药品追溯管理平台,采集药品全流向追溯数据,实现对药品追溯供应链的全过程监管。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药品查询端口(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在日常生活中实现药品基本信息检索和追溯信息自动获取。
记者了解到,我市的药品追溯体系将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试点推进阶段。至少选择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所有门店)、1家单体药店进行追溯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二是总结推广阶段。全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争取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建立药品追溯体系;2020年底前,在医疗机构部署药品信息追溯系统,完成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通讯员 尹杰 记者 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