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四个强化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采取“四个强化”,不断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财政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财政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强化“一把手”的带头作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实现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是强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党章》、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纪,使全体财政干部保持清醒的认识,严格按规矩、制度办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三是强化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利用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进行廉政提醒,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四是强化整改。局党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各科室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确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好督促整改。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对照组织生活会中的查摆的问题和“四风”表现,严格按整改台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整改,不断提升作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