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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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2017年3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驻区省、市代表对全区重点项目及幸福西区片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2.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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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9:02: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