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台街道与辖区企业签订责任状为安全生产上双保险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促使企业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凤凰台街道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为主题的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状一方面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事故后果承担完全责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事故防范、隐患整治、事故抢险等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确保在安全的状况下组织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强调政府和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理顺关系,依法按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制度,街道领导干部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
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和加强政府监管的“双保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凤凰台街道与辖区600多家企业签订了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蔡胜杰)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