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制定建筑业税源管理办法防控税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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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近日,区财政局召集芝罘区国税、地税及13个街道(园区)召开全区建筑业项目税源管理专题座谈会,共同探讨“营改增”后全区建筑业项目税源控管,并制定《芝罘区建筑业项目税源管理办法(试行)》,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2015年,建筑业实现收入4.6亿元,占全区总财政收入的7.7%,是我区骨干税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建筑业的税收征管模式发生变化,原实行的“以票管税”改为实行预缴2%或3%的管理模式,如果管控不利则很容易造成外来施工企业的增值税及其地税附加税费税源流失。
通过制定《芝罘区建筑业项目税源管理办法(试行)》,可以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建筑业项目税源管理的工作积极性,摸清全区建筑业项目,做到“抓大不放小”,形成“以项目管企业,以企业控税源”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障税款依法、及时、足额入库,维护我区长远利益。(王誉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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