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组织申报2016年度烟台市专利资助资金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烟台市专利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芝罘区科技局组织申报2016年度烟台市专利资助资金。
此次申报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授权的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现已获得授权,并仍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授权,且为企业历年来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校学生新获授权的专利数量达到或者超过10件的中小学校。申报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补助3000元,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后补助20000元;已授权且维持时间满5年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一次性给予每件1000元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资助年度内授权且为企业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累计给予最高10000元资助。申报时间到2016年8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截止6月份,芝罘区发明专利申请541件,占比53.35%,同比增长53.7%,发明授权141件,同比增长13.7%。科技局将安排专人,广泛宣传,通过QQ群、电话通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权人申报补助,作到应报尽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把审核关,仔细核对相关证明材料,确认申报资助金额,保证申报工作的连续性、准确性。(梁永涛 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