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完成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芝罘区财政局多举措组织我区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圆满完成了编报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63家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其中5家垂直管理部门不在区级内控编报范围之内)上报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上报率为100%,在各部门单位编制报告的基础上,区财政局组织精干人员及时汇总并形成了2016年度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圆满完成了我区编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指导培训。通过政府内网系统及建立芝罘区内部控制交流QQ群,大力宣传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政策和方法。组织全区160余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务操作》培训班指导编报,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内部控制编报过程中,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规范性四大原则,加强对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发挥监督和规范作用。
三、数据准确,报送及时。要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通知》及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通过本次编报,各部门单位更加明确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与本单位的内在联系,促进各部门单位建立建全与这六大经济业务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内部控制建设做为本单位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完成。
四、监督检查,确保实效。建立了通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对内控报告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部门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下一步,我区将紧跟省、市主管部门的步伐,全面加强我区的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并将内部控制建设由一级单位层面扩展到二级单位层面。区财政局还将本次编报工作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供其他各部门单位参考借鉴,以便日后我区顺利开展全面编报工作。(王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