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文体局明确赶超目标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文化产业全面发展
全区“争当排头兵”活动进入实践阶段以来,东营区文体局按照区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以实践为主题,立足全区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了“三深化、四加强”活动,确立了赶超标杆,完善了工作机制,围绕“实践”主题和“争当”目标,深入开展争当排头兵专题调研活动。
确立赶超标杆,明确前进方向。区文体局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将市文体局定为“争当排头兵”活动赶超目标。组织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比学习,创一流素质。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标兵的要求,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与分散讨论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成效,提高整体素质。二是比团结,创一流团队。坚持和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在广泛征求全局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三是比作风,创一流服务。深入开展文化体育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定期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群众的需求,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调研过程中,认真记好民情日记。四是比干劲,创一流风貌。建立激励机制,区文体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市场监管、文化产业发展、农村书屋建设、农村电影放映、群众体育活动以及八运会的参赛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分配到各股室、确定了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
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针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为实现富民强区新发展,区文体局围绕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文体,深入基层调研,研究制定解决矛盾问题、促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办法,制定了《东营区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明确了发展目标和措施。一是文化投资政策。建议区财政每年都要拿出一定资金有计划的投入到建设和完善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方面,并扶持一批在建或已生产营业的规模大、前景好的文化产业项目。二是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政策。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规模大的文化企业入驻中心城。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或者限定比重范围的文化产业均允许外资投入和社会投入,鼓励社会把资金积极投入到各个文化产业项目中去。三是文化税收政策。按照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四是文化开发政策。把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安排,对重要的文化产业项目,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费用。五是制定规划,加大文化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和政策导向,提高经营业户的经营意识和素质,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内部的资源整合。六是高薪引进管理人才,变思想为财富。(东营区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