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三项措施清除发展障碍
一是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对区级审批项目,原则上按照法定时限的50%执行,对需上级审批的项目,协调上级审批部门尽早完成。共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284项,取消收费项目55个,细化自由裁量标准5249条。同时,探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并联审查和会审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有力提升了审批效能。全区行政审批(许可)平均提速50%以上,最高提速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二是当好“企业守护神”。制定完善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鼓励投诉举报和工作纪律若干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审核备案制度,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有效杜绝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目前,涉企检查审核备案16件。
三是突出“责任追究”。全区以机关效能建设为突破口,制定了责任追究、效能查处、有奖举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十项效能制度,印发《河口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并采取走访调研、明查暗访等手段,对重点部门、岗位和重点事项、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并积极排查线索,追究责任,重点查处。目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明查暗访3次,治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2项,共有12名机关干部受到批评教育。 (区发展环境办 ***武 王树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