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公证处六项措施保障公证办案质量
近期,垦利县司法局公证处强化公证质量建设,全力打造诚信公证。以“推进文明创建、规范执业行为、信息平台建设、公证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公证管理和公证服务能力,确保公证质量,确保公证职能的充分发挥,不断增强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垦利经济的跨越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规范质量标准。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公证质量检查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公证事项,明确规定假证、错证、瑕疵证的认定标准,杜绝六类不合格公证事项。
二是落实质量责任。明确公证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受理、办证、审批等方面的责任。对水印纸、印章等重点事项落实专人加强监管。
三是严格质量监督。发挥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委员会作用,从受理、审批、出证、建档等8个重点方面,开展不定期自查、互查,半年抽查等质量检查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
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自律教育,规范公证执业行为。
五是制订严格的办证质量奖惩措施,做到奖勤罚懒。
六是推进诚信建设。针对公证质量问题,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大讨论,出台便民公证举措,推进诚信执业。
截至目前,垦利县公证处共出具各类公证书471件,没有一件错假证,未出现投诉、信访案件。